离退休工作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
为规范本处各项经费的使用,提高经费使用效率,合理使用各项经费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管理原则
1.统一管理原则。凡由学校预算下达给本处的经费,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管理和审批。
2.专款专用原则。凡预算下拨的经费,根据预算申报范围使用。对于使用不平衡的经费在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允许的前提下,适度调整预算,统筹使用。
3.公开透明原则。所有经费的使用情况在全处公开。
二、管理职责
1.处领导班子会议审核本处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。
2.处长是本处经费管理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经费管理工作,并负责财务报销的最后审批;秘书负责经费预算和使用统计与分析。
3.财务报销人和审批人对任期经济审计结果负责。
三、使用及审批程序
1.凡涉及使用经费的工作,必须在例会上进行通报。各科室负责本科室经费使用的报销工作。
2.使用金额超过5000元的工作,必须经过处周例会讨论决定后方可施行。
3.根据学校有关文件需要招标或邀标、询价的,要坚决执行文件,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报告,进行招标或询价。
4.各类报销单据要填写规范,票证齐全;慰问活动要注明慰问对象的姓名;三八节、老人节慰问品的发放要附发放对象清单和签名单;报销额达到3000元的单据,必须由审批人在打印的报销单上签字。
四、其他管理
1.禁止私设小金库,若有收费,一律上缴学校财务。
2.工作人员若违反学校财经纪律由学校根据有关文件处理。
3.如学校和主管部门出台实施新的经费管理规定,本办法将即时修订。
离退休工作处
2016年9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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