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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离休干部报销门诊医药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-05-28      

各位离休老同志:

离休干部2014年6月份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开始了。请需要报销的离休老同志将门诊医药费发票整理并填写好报销单后,连同本人的医疗证一起,于6月5日前交到离休科。

特此通知!

离退休工作处

2014年5月28日

【发布:芮东华;审核:方百盈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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