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定依据: 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〉办法》第三十条“《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》由省人民政府老龄工作机构监制。本省60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老龄工作机构申请领取《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》。农村老年人领取优待证,由乡、镇统一办理。”
申请条件: 镜湖区户籍或长期居住在镜湖区境内的60岁以上的老人
适用于镜湖区范围
办理材料: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影印件 本人
免冠一寸照片 原件 本人
户口 影印件 本人
办理流程: 1.申请:到镜湖区弋矶山公共服务中心窗口申请;
2.受理:受理窗口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;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返回材料,并告知补正材料(工作日即时受理)
3.审核: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(时限:工作日即时受理)
4.审批:对提交过来的办事项进行审批,对审批通过的录入一站通系统(时限:即时)
5.发证:颁发老年优待证(时限:即时)
办理地点: 弋矶山公共服务中心(赤铸山西路13号)
联系电话: 0553-5721365
办理费用:不收费
流程查询网站http://www.whjhq.gov.cn/dochtml/1/banshi_217.html
《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》享受下列优待项目:
1.免费进入公园、博物馆、纪念馆、纪念性陵园、开放文物点、美术馆、科技馆、文化宫等场所;
2.优先购买车船票、飞机票,优先上下船、飞机,优先托远行李、物品;
3.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、化验、检查、交费、取药,需要住院治疗的,优先安排座位;
4.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;
5.70周岁以上的本省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汽车,免费进入风景名胜区,在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;
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优待。
依照前款规定,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的场所,须挂牌明示优待服务内容。车站、码头、机场、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老年人优待服务窗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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